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汕头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的要求,结合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8801是什么网站_365sport365实际,区局制定2021年汕头市365bet娱乐场网址_3658801是什么网站_365sport365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开展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年实现: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公布率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企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应覆盖5类发证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自查报告率100%;检查与抽检计划公布率100%,食品小作坊登记率和建档率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食品安全自查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95%以上。
二、检查对象
(一)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二)依法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
(三)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三、检查实施主体
(一)区局:制定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在网上公布,对市监所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协调或配合市级以上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市监所:对本辖区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监管系统,按要求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跟踪落实本辖区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协助或配合区级以上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各市监所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设定检查频次,以及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双随机检查”,参与或配合各级的监督检查等。
(一)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划分,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粤食药监办〔2016〕593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并根据风险因素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二) 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
一类监管:对应监管等级为A,风险较低,每年对企业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1次;
二类监管:对应监管等级为B,风险中等,每年对企业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2次;
三类监管:对应监管等级为C,风险较高,每年对企业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3次;
四类监管:对应监管等级为D,风险高,每年对企业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4次。
(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应覆盖5类发证产品,辖区内获证企业要组织全覆盖检查;并将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等生产企业及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频次设定可以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设定检查频次。
五、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修订版)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产〔2018〕36号)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实施全面监督检查或重点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管理(仅限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委托加工等。
(二)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内容
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食品相关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粤市监处字〔2019〕49号)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对照《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及基本要求、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内容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19〕168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指导意见》(粤市监食生〔2021〕22号)开展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的检查内容包括生产主体资格、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要求、质量管理、包装标识、贮存与运输及其他等。
(四)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企业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十必须”等相关要求。
(五)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继续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330号)每月第1个工作日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非工作日可自行调整)。
2.对花生油、肉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加强监管,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3.对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必要完成对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及时按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动态评定、及时更新风险监管等级,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和检查频次到位率100%。同时按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
(二)加强重点检查
各市监管所要将食品生产企业溯源数据完整性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指导督促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及时按要求在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上录入有关数据。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应督促企业整改并落实到位。
(三)加强问题整改。
各市监所要完善问题企业整改督导机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监督检查,从严规范,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持续跟进企业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应逐一核实,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要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企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责任约谈
对肉制品、固体饮料、湿粉类等高风险行业、抽检屡次不合格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实施约谈,对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加强信息管理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要充分用好日常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展风险分级和日常监督检查,如实记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按要求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妥善归档备查。各市监所于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区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报送《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案件等)报区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以便汇总上报市局。
附件: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