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拟派)。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须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如投标人进行联合体报名,须点击“新增单位”,插入被联合单位的CA锁,点击读取,进行联合体报名操作(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投标人声明,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